各相关单位、实验室:
随着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不断发展,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呈现出较快增长势头,潜在风险隐患日益突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章关于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实现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安全收运处置。根据全省危险废物处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全省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为做好迎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属高校实验室危废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专人专管,管理台账清晰
明确实验室危废专管员,建立健全实验室危废台账,详见《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台账》(附件1)。
(二)源头管理,分类收集贮存
实验室危废进行分类收集,严格落实危废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的“三防”措施,实验室要有符合规定的实验室废液(物)的贮存位置和设施,废液桶必须张贴学校统一印发的危废标签并严格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详见《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标准》(附件2)。
(三)绿色环保,减少危废排放
各实验室应进一步减少有毒有害原料使用,减少化学品浪费,切实减轻实验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验过程要加强异味处置,对于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气,各实验室应根据其特性、产生量以及环保要求制定并实施相应处理措施,确认其有害物质浓度达到或低于国家安全排放标准后才能直接排入大气。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宣传培训,指导督促产废实验室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实验室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到位。
(二)加大查力度
各单位要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发现有倾倒、随意丢弃危险废物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联系电话:8402282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
2021年5月6日
附件1 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台账.xlsx
附件2 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