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实验室:
为迎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切实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5月13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学校四方校区CCE楼、都市科技园租赁实验室进行了危废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实验室危废与生活垃圾混放、危废桶不规范、危废桶未张贴标签,部分实验室没有专门危废存贮区、无危废角标示,各实验室均无《实验室危废台账》或记录不全、不规范,具体检查详情见《5月13日危废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针对以上情况,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上周已安排危废服务公司到相关实验室张贴《实验室废液相容表》、危险废物标识和黑黄警示标线,个别实验室因无人未能张贴。
请各相关单位和实验室高度重视本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各实验室危废管理、存放情况进行排查,具体要求详见《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标准》(附件2)。请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的实验室落实整改,统计废液桶标签、危险废物标识、《实验室废液相容表》需求量后,统一到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103室领取。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5月17日
附件1:5月13日危废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