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为了更好地总结和规划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请各科室(中心)认真做好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工作总结。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实绩,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总结要实事求是、数据清晰、语言精练,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2.工作计划。重点围绕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2020-2023聘期目标和“十四五”发展规划,认真做好2021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在哪些方面进行突破创新、具体的量化标准、需要哪些部门协助等。计划要准确简明,重点工作要有代表性、可行性,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二、报送时间
请高度重视年度总结和计划编制工作,经分管领导审议后于2020年12月19日前和2020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电子文档发送给周晓英。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