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0〕175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启用由省公安厅指定的“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平台”即将完成技术调试,近期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操作培训,并进行管制类化学品(二类、三类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购置试运行,为平台正式运行做好准备工作。
2.待平台正式运行后,校内相关实验室的实验用品,包括管制类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普通试剂耗材等需通过“平台”购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批,确保实验物资在购买、保管、使用及危废处置等环节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等“四无一保”规定,确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
联 系 人:邹晋 顾姗姗
联系电话:84022829
办公地点:四方校区一号行政楼103楼实验室安全技术科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