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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期中实验室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30    作者:邹晋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学校将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性。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安全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将实验室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管理工作,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好本单位各类实验室的检查督导,彻查隐患落实整改。

二、检查时间

1、各相关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阶段:11月30日。

2、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现场检查:12月1日。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窗体底端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进行教学及科研实验的实验场所。

(二)检查内容

各单位组织对职责范围内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的相关条目进行逐项自查。重点内容如下:

(一)环境卫生。全面清扫实验场所,务必保持实验场所干净卫生;清除纸箱泡沫箱等易燃杂物和遮挡观察窗的物品,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易燃、易爆、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品的单位,严格检查危化品存放环境并盘点,管控类危化品须用双人双锁专用柜暂存使用,加强防护确保安全;危险废物分类包装,妥善保管并按时统一处置。实验室及时在采购平台进行线上登记、销账,确保线上线下台账与实物相符。

(三)仪器设备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及时维修保养,规范实验操作规程。仪器设备运行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守,确保安全运行。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气瓶等特种设备放置采取固定措施、远离热源;易燃易爆、助燃、有毒气体要分离存储分类放置。专人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演练。

(五)水电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实验室用水用电情况,保持上下水管道、阀门、电路设施等状态安全,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电线,消除跑冒滴漏及用电不当等隐患。

(六)消防安全管理。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不得遮挡或挪用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设施状态良好、消防通道畅通。

)规章制度管理。实验室规章制度上墙,责任落实到人。危化品、危险废物等危险源标识醒目,高压气瓶、离心机、高温炉等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齐全。新建、搬迁、维修改造的实验室及时完成上述工作。

(八)台账记录管理。各实验室要及时填写《实验室安全日检查记录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台账》《实验室危险废物台账》《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台账》等台账记录。

四、其它

校级督导组在安全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会及时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日常巡查活动“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大检查”中上传并形成台账,各单位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也应及时在检查系统中上传并立即整改。对于未开展自查自纠的单位以及未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的单位,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

各相关单位、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全面落实责任,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和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实验室“带病”开展工作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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