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研究院(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逐级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义务,国资处于4月8-9日对四方校区6个学院、2个科研院所组织开展了2021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架构和工作职责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先进电工材料研究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健全了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成立了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
2.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立了三级安全责任体系,学院实验室所在的每座楼宇由一名副院长担任二级责任人,对整座楼宇的实验室安全进行督导管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由院长与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与实验室使用人分别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先进电工材料研究院由研究院执行院长、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共同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将科研用房与设备仪器使用安全责任书合并签订。
化工学院、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完善了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了安全责任人,签订了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3.实验室安全准入落实情况
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由学院实验中心主任专门给研究生进行了安全培训。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为本科生开设了安全教育课程并制作了PPT,进行了专门的考试。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均有实验室安全考试题库。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在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前开设安全健康环保课程(SHE)。
其他学院也以讲座、培训等形式落实了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4.规章制度
各单位基本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实验室的不同情况分别制订了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制度汇编;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还分别结合学院实际制订了各类应急预案、废液处理办法等。
二、存在问题
个别单位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仍不重视,未与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师签订责任书,或者用消防安全责任书代替。
安全工作无小事,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五一”假期来临之际,切实做好各项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单位,请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4月16日前反馈至实验室安全技术科。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