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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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危化品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查阶段:2026年10月13日—10月20日

各实验室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见附件)的相关要求全面自查自纠,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建立检查台账,并逐项落实整改,按时完成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

学校抽查阶段:2026年10月21日—10月27日学校组织专项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现场核查、资料查阅相结合方式开展抽查。

二、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储存、领用、使用、废液处置的教学科研实验室。

三、重点检查内容

1.采购与台账管理:危险化学品、管制类化学品须在“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采购,应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备案,严禁私自采购;危险化学品、管制类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台账信息须完整准确,确保账物相符、底数清晰。

2.储存与存放: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库房或专柜,管制类化学品应符合双人双锁管理要求;应按照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存放,严禁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危险化学品的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应齐全、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应按要求设置监测监控、通风防爆、消防灭火等安全设施,应配备应急喷淋、洗眼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器材;安全设施、应急器材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3.使用与操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实验前,应进行项目风险评估,并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应制定符合实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并按规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持续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废弃化学品处置:危险废弃物应定点存放,并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应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台账,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规范存放;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防渗漏及贮存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处置流程合规。

5.隐患整改落实:前期安全检查发现的危化品相关隐患整改闭环情况。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危化品安全管理的严峻性,落实实验室负责人第一责任,组织开展全覆盖自查,不留死角盲区。

2.全面自查,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隐患逐项登记,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短期无法完成整改的,要落实管控措施,制定整改计划。自查报告于10月21日前电子版发送邮箱,纸质版报送实验室安全技术科。

3.严肃检查,强化问责。学校检查组将严格核查,对自查走过场、隐患拒不整改、危化品管理存在重大风险的实验室,予以全校通报,暂停相关实验项目,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长效管控,巩固成效。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完善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持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联系人:高雷   联系电话:84022829

邮箱:03147@qust.edu.cn

地点:四方校区一号行政楼104,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1003-2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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