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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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压实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义务,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高效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级单位须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党政负责人担任,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院长(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科研平台、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等组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领导组工作职责(参考附件1)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培训等

二、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实验室安全管理模式,二级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同时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中核对所属实验室基本信息并进行更新每个实验室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员1均须在编教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项目,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到房间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格局

三、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级单位根据自身学科专业情况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参考附件2、附件3责任期限为1年(统一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二级单位与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与实验室使用师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实验室不出安全责任事故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落实925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国资处03147@qust.edu.cn纸质版材料10月10实验室安全技术科备案崂山校区房间:综合楼1003-2四方校区房间:1号行政楼104具体报送材料

1、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纪

2、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文(附件1)

3、实验室安全责任清单(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中核对所属实验室基本信息并进行更新数据以2026年930日为准

4、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23签字版由二级单位存档其中将附件2上传至实验室管理系统责任书管理模块。

联系人:高雷  联系电话:8402282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9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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