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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校区、研究院(所):

寒假即将结束,春季学期即将开启。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学校新学期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为做好学校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确保教学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细致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二级单位应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严查各类风险隐患,自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做好实验室危险源的安全检查重点对涉及各种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废弃物及气体气瓶的实验室进行检查,保障实验室安全。各相关实验室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类危险源,做好台账登记更新,做到实验室各类危险源底数清楚、账物相符、分类存放、使用合规、妥善保管。严禁实验室内大量存放和违规采购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等。实验室应尽量避免开展异味大、刺激性大的危险性实验,严禁随意丢弃、倾倒危险废弃物。

(二)做好用电及设备的安全检查

重点对各类实验仪器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设备、排气扇、通风橱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设备使用前均需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及时做好记录。重点加强对高温高压高速设备、气体气瓶、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的维护及管理,危险性设备实验运行期间严禁无人值守。无私拉乱接、插线板串联等不规范用电现象。

(三)做好实验室消防的安全检查

确认消控系统、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等消防设施设备有效,数量种类位置配置合理。确保突发情况下,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可正常工作。杜绝消防通道、消防门等被阻塞,观察窗遮挡等现象,有效降低实验室消防安全风险。

二、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突出重点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做到“一人不落”,教育和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各实验室应合理安排实验内容,开展爆炸、燃烧、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高速等高风险实验需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控制措施,实验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学生实验期间责任指导教师必须在实验室进行现场督导,确保实验过程管控得力,应急处置正

确及时有效。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实验时不能脱岗,实验室不可无人值守。

三、营造良好实验室卫生环境

做好新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卫生清洁工作,安排专人对实验区域进行卫生大扫除,做到实验台干净整洁,设备、门窗、桌椅等无灰尘,地面无纸屑等垃圾,安全通道畅通,设备物品摆放整齐,环境清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迎接新学期的开始。

四、相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单位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日常巡查活动中上传备案,保留台账,并督促相关实验室落实整改,对不符合工作要求、不具备实验条件和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使用直至隐患问题整改完成,坚决杜绝实验室“带病”开展工作。同时,对于学校在寒假期间四不两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二级单位要及时整改到位,不能带着问题隐患开学。

学校近期将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督导检查,对于未开展自查自纠的单位以及未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的单位,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2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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