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研究院(所):
寒假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保证假期实验室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对本单位危险源底数清、责任明,防范实验室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实验室隐患排查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放假前,对假期中继续开展实验的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开展一次实验室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涉及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气体气瓶、老旧电气设备、大功率电气设备、加热及制冷装置、特种设备、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等高风险实验室进行“无死角、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在实验室管理系统安全检查模块中上报并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无法完成隐患整改的实验室必须停止实验直至整改完成。
学校将于放假前和寒假期间组织专家组对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实验室安全隐患,将对相关单位及实验室下达整改通知并面向全校进行通报。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
开展实验的师生员工必须接受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实验室开放使用期间,必须安排值班教师,没有值班教师或值班教师未当值的实验室不得开放。合理安排实验内容,开展爆炸、燃烧、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高速等高风险实验需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控制措施,实验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学生实验期间责任指导教师必须在实验室进行现场督导,确保实验过程管控得力,应急处置正确及时有效。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实验时不能脱岗,实验室不可无人值守。
(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务必随用随订,减少危化品库存量;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要科学分类,规范储存,定期清理,账物相符,严禁私自购买危险化学品、大量囤积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出现,管制类化学品应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不发生丢失、被盗事件;尽量避免进行挥发性、刺激性大的化学实验。
各相关单位应积极做好易制爆危化品存放使用场所管理工作:1.各单位易制爆危化品存放场所必须建立台账对易制爆危化品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且务必保证台账与实物相符、存储规范;2.易制爆危化品应单独存放在专用防爆柜中,严禁与其它试剂混存;3.易制爆危化品存放场所必须配备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监控系统,且监控设备完好正常,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4.易制爆危化品存放场所必须双人管理,且管理员须为学校在职正式教职员工。
(三)做好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要分类收集,存放于固定区域,张贴明显警示标识,做好暂存场所管理工作。严禁随意丢弃、倾倒危险废弃物;严禁向实验室下水道倾倒废液;严禁危险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混放。
(四)做好压力容器等设备安全管理
各类设备使用前均需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及时做好记录。重点加强对高温高压高速设备、气体气瓶、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的维护及管理,不能断电的设备,运行期间应有专人值守。不得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设置气瓶间。不得使用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气瓶。减少实验室内气瓶数量,尤其是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气瓶。气瓶应确保安置稳固、分类存放,远离热源、电源,避免碰撞、倾倒和暴晒,通风良好,做好验收、使用登记,不使用时及时关闭总阀。
(五)加强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管理
实验室开展实验前后必须检查水、电、气线路,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仪器设备带故障运行。不得随意改动水路管道,不私拉乱接电线电缆,插线板不串联使用,严禁违规使用电器,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电动车甚至为其充电。连续运行的实验设备,必须指定专人看管。实验完毕后,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前及时关闭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停用的实验室,要确保水、电、气和门窗处于关闭状态,安排巡查并做好记录。
(六)假期中关闭实验室管理
寒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冻等各项安全措施,并注意关闭水、电、气、门窗,贴好封条。假期内不得私自启封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经同意、批准,报国资处备案后方可进入。
(七)提早应对极端天气
各实验室应及时关注极端天气预报,制定专项性应急预案,提前部署极端天气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
四、强化实验室安全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
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联系沟通,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确保联系渠道的畅通和信息的及时有效。确保实验室钥匙专人负责,所有实验室均应配有备用钥匙,由所在单位统一保管。提前检查实验室各项应急设备物资保障情况,配足配齐各类应急处置设备设施,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监控督查,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安管处和国资处上报有关信息,不得瞒报、漏报和误报。
五、材料报送工作
假期中确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向二级单位提出申请,经二级单位审批同意,由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填写《2025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统计表》(附件2)上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请各二级单位于1月15日17:00前将《2025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实验室安全技术科高雷老师企业微信。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