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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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实验中心(室)、研究所(室)、高密校区:
   
   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服务创新,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已经建设完成,相关文件修订后也经过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认真贯彻落实校长办公会已通过的《青岛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大型仪器使用效益考核奖惩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四个文件。

2、新购置或尚未纳入学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请负责人及时联系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科办理共享手续。凡是用于教学科研且具备计算、检测、测试功能如: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检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其他仪器等大型仪器设备,特别是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应纳入学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7〕215号)要求,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按年度进行考评,考评主要包含机时利用情况、人才培养情况、开展实验情况、教学科研成果、社会服务收入情况、日常管理情况。根据考评结果对设备所在单位,优秀的提出奖励,不合格的限制采购新的仪器设备。

4、开放共享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5月1日前,请各单位摸清家底,把本单位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落实清楚,报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科。

(2)5月20日前,把各设备具体的信息对接录入到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系统中,完成信息共享。

(3)6月中旬,学校组织检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情况。

(4)10月下旬,学校组织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考评。

5、联系人: 曹磊  电话:84022829 E-mail:caolei@qust.edu.cn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大型精密仪器年度效益考核表

2、3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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