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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的意见

2013-04-11  点击:[]

国家教育委员会文件
教备[1992]14号
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直属高校:
为贯彻第二次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会议精神,现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修改定稿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我委。
附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的意见
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二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院校 实验室 意见 通知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的意见
1983年第一次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会议以来,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各高等学校积极贯彻会议精神,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加速高等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提供了有力保证。
但是,应该看到,目前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还不能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在新形势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管理机构不健全;
教学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经费没有保障,基础课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陈旧,数量不足,出现了教学实验质量滑坡的趋势。
实验队伍人员老化,青年人思想不够稳定,专职技术人员编制不足,缺乏进一步调动现有专职人员积极性的有效措施;
实验室的管理方式比较落后,缺乏对人员、技术、环境和仪器设备等财产的归口综合管理,缺乏对投资效益的评估机制。“八五”计划期间,实验室工作的方针是:深化改革,发挥效益,把实验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这一目标,对高校实验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验室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
要加强各级领导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实验室建设是办好高校,培养合格人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现在的高等教育,应着眼于二十一世纪,为我国四化建设培养高等专门人才,使他们各方面有较高的素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验室在育人方面有其独特作用。不仅可以授人以知识和技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影响人的世界观、思维方法和作风。现在的问题是,常常对实验教学的理解不全面,甚至仅仅理解为教学辅助手段。重书本、轻实验,重灌输,轻启迪,重业务,轻品德等旧的教育观影响实验教学功能的全面发挥,甚至把实验教学看成可多可少、可有可无的工作环节,这是非常错误的。
实验室建设也是高等学校成为科学技术重要方面军的基本支柱。近代科技发展史表明:对经济建设有重大影响的发明,多数来自实验室;愈是现代科技愈是依靠科学实验来发展。我国近十年来高等教育事业发生“质”的变化的标志之一,就在于我国高等学校已成为发展我国科技的重要方面军。高等学校要想对我国科技进步继续作贡献,必须首先花大力气建设好实验室。
实验室建设除了育人和科研的功能以外,还应进一步发挥高校的社会职能,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直接为经济建设作贡献。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涉及一系列应用于生产的再开发、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大量工作要依托实验室。有条件的实验室可以通过改革、挖掘潜力,力争为社会多做一点工作。在多做工作的过程中获得新思想、新信息和产业部门物质上的支持,也有利于学科和实验室自身的发展。
总之,要充分理解实验室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把它作为办好大学的十分重要的环节来抓。
二、加强领导,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
实验室工作是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为多种工作打基础的工作,必须加强校一级的综合管理。除了重大事项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以外,一定要有一名分管副校长主持日常领导工作。要理顺管理体制。根据这几年高校实验室和物资管理的经验,学校最好有一个实验室和物资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协助主管校长抓好综合管理工作,并与有关部处的业务管理相协调。实验室逐步实行校、系两级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院校,可按三级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总公司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有相应的主管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归口管理高等学校的实验室工作。
三、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的“八五”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工作。
“八五”期间,高校实验室应区别不同情况,一方面继续抓充实、整顿和配套,同时要逐步把工作重点转到“发挥效益、提高水平”上来。要努力实现下述目标:
——所有高校的教学实验室,特别是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实验室,教学实验开出率应逐步达到90%以上。着重抓好四百余所教学仪器配套较差、教学实验开出率差距较大的大专院校,使其尽快具备基本合格的办学条件。
——要积极采用现代技术设备,有计划地对过去陈旧落后的教学仪器进行更新。对使用期超过十五年以上的教学仪器进行逐一检定,制定更新或留用计划。
——制定基本教学实验的工作规范,开展质量普查,力争“八五”后期乃至更长一点时间,教学实验的师资、用房、仪器套数、教学文件资料及有关管理制度能配套,达到规定要求。
——在国家计划支持下,再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实验室。建好的重点实验室要进一步完善制度,面向全国服务。
——普遍推广开放实验室的经验,促进各级各类实验室开放,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建立实验技术开发和实验室工作的评估、培训、考核等制度,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基本适应现代教学和现代科技工作的需要。
要加强全校实验室的统筹布局。要对实验室建制进行整顿,优先加强和发展学生收益面最大的实验室、最基本的实验项目和最基本的教学仪器。基本条件还不具备的实验室,原则上不应配置高档设备。要做到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房屋、仪器、家具、运行经费和管理制度的综合配套,尽快达到设计的工作能力。重大项目的确定,必须经过严格的论证程序,才能签批,以避免大的失误。
四、重视和加强实验室工作队伍的建设。
提高实验室的效益和水平,关键在于提高队伍的素质,特别是骨干教师和技术人员的素质。
1、要根据任务的变化合理定编。不同类别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中的工程技术与实验技术人员要按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合理配置,承担科研任务的实验室,要在专职科研编制里划出实验技术人员编制数。
2、要试行固定编制与流动相结合的用工制度。流动编制可以是编制内的(即定编不定人部分);也可以是编制外的(科研任务急需而临时增加部分)。但对编制外聘请人员要解决流动编制的经费来源,允许从有关基金中支付流动人员工资、福利及奖酬金。
3、实行严格的聘任制。首先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规范,其次要有科学的考评办法,第三,按照考核结果实行奖罚和聘任。只有实行严格的聘任制度,才能调动起这支队伍的积极性。高等学校可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试行岗位补贴,并对成绩显著的优秀人员实行政策性奖励等改革措施。
4、奖励实验技术优秀成果。为了正确评价实验技术成果的价值,充分肯定和鼓励实验室工作者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积极性,各类高等学校可设立实验技术成果奖或按教学成果、科技进步成果予以鼓励。在“八五”期间,各院校、省、部委都要逐步开展这一工作。
5、抓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将增人计划列入学校人事计划,有计划分批引进,形成合理的梯队。培训主要采取岗位培训,结合专业听课、专业证书班、业大、电大学习来进行,少部分可以安排脱产进修,重点培养。
6、要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经常化。根据实际岗位及不同情况,高等学校实验室中的专业人员,可以评聘工程技术系列专业职务,也可以评聘实验技术系列职务。力争“八五”期间,全国高校实验室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有较大的提高。
五、加强教学仪器经费的投入,并建立多渠道的机制,促进实验室的发展。
1、“八五”期间,要力争教学仪器设备费的投入有所增加,教育事业费中的教学仪器费、基建投资中的设备费及教学设备的专项拨款要有所增加,同时,争取专项外资贷款建立一批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今后,高校征收的学杂费中应有一部分用于改善教学仪器和设施。
2,适当增加科研经费中用于设备费的比重。要按照高校类型和科研任务的不同情况,将科研经费中的一定比例有计划地用于购置仪器设备。
3、高校社会服务的收入应有一定比例反馈到实验室。高校中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很多都是以实验室为依托的,一部分收入应当反馈到实验室,才能有利于实验室及社会服务长期稳定发展。
4、提高实验室的自我发展能力。在完成规定的教学或科研任务的基础上,通过改革挖掘潜力,增加对社会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可以增强自我改善的能力,这是搞活实验室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
六、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从实际出发,贯彻执行国家教委制定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章》、《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使管理工作制度化。
七、继续开展实验室管理和技术物资供应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这个学术团体的作用,促进高等学校的实验室工作朝着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目标发展。

以上意见,请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措施执行,并将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随时报我委。

上一条: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下一条:关于高等院校物资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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