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研究院(所):
暑假将至,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确保校园平安,根据学校暑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安全教育
各单位应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实验室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清单,建档立账,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
各单位须面向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及留校参与实验的师生,集中开展一次暑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须面向所在实验室师生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强化风险意识,做好隐患排查整改
各单位应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见附件1),假期前组织一次“地毯式”安全检查,务必做到突出重点,全面细致。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中做好台账记录予以备案。学校将于暑假期间组织专家组对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实验室安全隐患,将对相关单位及实验室下达整改通知并面向全校进行通报。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巡查制度,依据本单位假期实验室开放统计情况,不定期检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状况。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要对开放的实验室进行日查,各级检查记录要留档备查。
三、严格审批流程,强化安全管理
(一)假期中开放的实验室
1.假期开放实验室。假期中确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向二级单位提出申请,由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后汇总后填写《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统计表》(见附件2)上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请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15日下班前将《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企业微信高雷老师。
2.严格落实准入制度。重视实验人员准入培训,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规范实验操作。
3.实验过程中注意事项。实验室开放使用期间,必须安排值班教师,没有值班教师或值班教师未当值的实验室不得开放。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且须有指导教师在场;实验时不能脱岗;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严禁实验室内违章用电、做饭、留宿;严禁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任务无关的工作。所有人员离开之前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门窗、关水、关电、关气。
(二)假期中不再使用的实验室
暑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各项安全措施,并注意关闭水、电、气、门窗,贴好封条。假期内不得私自启封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经同意、批准,报国资处备案后方可进入。
四、强化危险源管控,筑牢安全防线
(一)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务必随用随订,减少危化品库存量;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要科学分类,规范储存,定期清理,账物相符,严禁私自购买危险化学品、大量囤积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出现,管制类化学品应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尽量避免使用挥发性、刺激性大的化学试剂的实验。
(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要存放于固定区域,确保存放危险化学废液场所通风,并张贴明显警示标识,做好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向废液桶倾倒废液前,务必确定是否会发生反应,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废液桶应盖好盖子,避免挥发或倾倒;严禁随意丢弃、倾倒;严禁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
(三)特种设备
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气瓶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止气体泄漏事故的发生;其余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仪器设备
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重点加强对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的维护及管理,不能断电的设备,运行期间应有专人值守。
(五)极端天气
各实验室应及时关注极端天气预报,制定专项性应急预案,提前部署假期极端天气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
五、严格假期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提升应急处置
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联系沟通,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确保联系渠道的畅通和信息的及时有效。确保实验室钥匙专人负责,所有实验室均应配有备用钥匙,由所在单位统一保管。提前检查实验室各项应急设备物资保障情况,配足配齐各类应急处置设备设施,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监控督查,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向保卫处和国资处上报有关信息,不得瞒报、漏报和误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