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相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对服务我校相关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管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青岛科技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和《青岛科技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细则》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拟对为相关采购代理机构开展考核工作,现将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青岛科技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细则》等。
2、考核对象
为学校服务的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即: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考核组织形式
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采购代理机构的具体考核工作,结合各代理公司自评报告及现场汇报的方式进行综合评比。
4、考核时间安排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书面看自查报告送学校招标采购科。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学校综合楼1006会议室召开现场考核工作会议。
5、考核内容详见《青岛科技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细则》。
6、考核要求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这次考核工作,按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考核内容要求认真准备有关考核所需文件、资料。
7、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青岛科技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2、《青岛科技大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细则》.
青岛科技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