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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实验室搬迁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7-14 顾姗姗 点击:[]


各相关单位、实验室:

随着CCF楼竣工及交付使用和各类教学科研场所的布局调整,学校四方校区部分实验室面临搬迁、重建工作,其过程涉及到实验室各类人员以及实验室设备、试剂、气体钢瓶等物品,安全问题至关重要。为切实加强实验室搬迁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保障搬迁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搬迁前的准备工作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分工清”

各相关单位应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成立搬迁领导小组,制定实验室搬迁方案和搬迁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专人分工负责,确保实验室搬迁安全。

   (二)全面摸排危险源,做到“底数清”

各实验室在开始搬迁前,要对实验室所有危险化学品逐一清点,登记现有危险化学品的存量,明确安全责任人,保证搬迁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及实验设备、各类化学品、气体钢瓶的安全。

 (三)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做到“人员明”

安排学生参与实验室搬迁工作的,应提前对学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所有参与搬迁人员应清楚实验危险品特性和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措施。

二、搬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搬迁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平稳运输和安全监管,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各类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等特殊物品的保管和运输,做好应急预案,具体要求详见《实验室搬迁注意事项》(附件)。

三、搬迁完成后的要求

(一)交接要求

搬迁完成后原实验室址内不允许剩余危化试剂、气体钢瓶等危险品和废旧仪器设备、实验台等闲置物品。

对于曾进行过污染性实验的房间,在移交前,各相关单位应对场所进行清洁解控,如有必要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移交给其他单位。

禁止在未交付使用、不具备开展实验条件的实验室内开展实验活动。

(二)进入后要求

进入新场所后,各相关单位应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要求,各实验室应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危险源情况,尽快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备,对各类危险源分区、分类、分级管理,做到危险标识清晰。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7月14日

 附件:实验室搬迁过程中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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