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鲁政办自[2019]5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解决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等问题,全面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对高校实验室危废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明确实验室危废专人管理制度,要建立责任制度,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
(二)建立健全实验室危废产生台账等档案资料,规范见附件《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危废登记表》,制订本单位危废管理计划。
(三)实验室危废进行分类收集。
(四)具有符合规定的实验室废液(物)的贮存设施,废液桶必须张贴学校统一的危险废物标签并严格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五)制订本单位《突发危险废弃物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二、检查整改时间
(一)9月10日之前,各部门自行组织检查整改。
(二)9月12日—13日,学校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精心准备,组织精干人员,对本单位内产生危废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全力配合省教育厅检查组做好有关检查工作。
(二)加大自查力度。各单位要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发现有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整理危废材料,建立相关档案以备检查。9月13日17:00之前,将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危废登记表》进行汇总及《突发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电子稿发送电子邮箱9064885@qq.com。
联系人:贾建闯 联系电话:84022829
附件: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危废登记表.xls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