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研究所:
为加强我校教学科研公用房管理,更好地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实验用房动态发展的需求,探索建立基于共享导向的资源调配和有偿使用机制,优化房产资源配置,提高学校公用房使用效益,为学校后续教学科研用房调整和分配提供依据,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全校范围内教学、科研单位用房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各学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校级研究所(中心)
二、房屋类别
1.学院
教学实验室、科研(研究生)实验室、办公室、教研室、资料室、库房、会议室、校内实习场所研究所(中心)等产权归属学校所有(各类教学科研用房及其附属建筑)。
2.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校级研究所(中心)
实验室、办公室、资料室、库房、会议室等产权归属学校所有用房及其附属建筑。
三、注意事项
1.以学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校级研究所(中心)为单位,按现有用房情况如实填写并汇总。
2.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所属基层实验室、研究所(室)、办公室、教研室等基层单位,仔细丈量,如实填写。对虚报、瞒报和不报数据的单位,学校将收回其现有用房并在后续的用房分配过程中不再予以考虑。
四、报表时间及要求
纸质统计表(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及电子报表各一份,于2015年4月16日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方校区:办公楼113房间,联系人:贾建闯,84022829
崂山校区:图书馆楼2002房间,联系人:李臣,88959169
电子版发送至9064885@qq.com。
五、附件
青岛科技大学教学、科研单位用房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