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校资产存量的变动情况,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决定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为了进一步摸清本单位的资产状况,实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降低资产管理成本,做到帐实相符,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提高资产利用率,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机制,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本次资产盘点工作,成立资产清查盘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盘点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庆领
副组长:宗成中
组员:李臣 于彦丽
三、资产清查盘点范围
所有涉及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包括土地)、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及量具、文艺体育设备、家具家电、图书及文物、被服装具等。
四、方法步骤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分组织准备、自查盘点、资产清查、总结考评、问题整改等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2日)
各单位在11月12日前确定资产清查负责人,并将人员名单报送国有资产办公室。
(二)自查盘点阶段(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2月31日)
1、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的资产要及时变动,做好人员调离资产的收缴和清退和调账工作。
2、各单位根据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采取以物对卡、以卡对账、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帐、物、卡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标签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
3、自查结束后,写出自查报告于12月31号前交国有资产办公室。
(三)资产清查阶段(2015年1月2日-2015年1月10日)
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成立工作小组进行清查盘点。
工作一组组长:李臣,组员:王清 雷永亮 荆晓燕
工作二组组长:于彦丽 , 组员:张霞 修勇
(四)总结考评阶段(2015年1月10日—2015年1月12日)
在资产清查结束后,对于资产管理良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于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整改阶段(2015年1月13日-2015年1月20日)
存在问题的单位根据整改通知单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此次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期圆满完成。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上报材料上签字,并对固定资产自查报告上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