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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突发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7-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增强对危险废物污染事件的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的蔓延,减少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加强预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生活秩序的稳定,特编制《青岛科技大学突发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报青岛市市北区环保局备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危险废物泄露事故,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医疗废物的感染事故等突发或非突发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导致对人身和环境的危害

1.4 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预防突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加强组织建设,学校统一领导,各单位密切协作,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突发危险废物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突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 单位基本情况及周围环境综述

2.1 单位基本情况

青岛科技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建设的大学和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崂山、四方、高密三个校区,学校产生的化学危险废物污染源主要集中在四方校区,四方校区位于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53号,校区设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学院和省部重点实验室,及校医院、食堂、保卫、后勤等行政管理部门。

四方校区的空间布局详见下图

2.2 危险废物及其产生设施基本情况。

危险废物种类清单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废物类别

有害物质

名称及含量

物理形态

危险特性

数量

单位

来源及产

生工序

医疗垃圾

85100101

HW01

医院废物

药品容器和药棉、注射器等

S

In、T

0.1

T

校医院

废酸

93400134

HW34

废酸

废酸,含量低于1%

L

C

0.25

T

化学院、化工学院、高分子学院、环境学院、材料学院等进行教学、科研的实验室

废碱

93500335

HW35

废碱

废碱,含量低于1%

L

C

0.18

T

有机溶剂废物

26100506

HW06

废有机溶剂

有机溶剂废物,含量低于1%

L

T

0.15

T

废药品容器及包装物

99901499

HW99废弃产品和社会源

药品容器和包装物

S

T

0.3

T

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各实验室临时存放,废液用密封塑料桶盛装(学校统一配置),废药品容器、包装物用塑料桶及纸箱存放。医疗垃圾由校医院用医用垃圾箱存放。

2.3 周边环境状况

本单位在青岛市区中心,东临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和橡胶谷有限公司;南邻郑州路,靠居民宿舍;西邻南北公共交通枢纽,多路公交车在这里始发、停靠、经过;北接半岛都市科技园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紧邻李村河。气候宜人,园林绿化较好,最高气温32℃,最低气温-10℃,。

3 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分类及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3.1 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的分类

3.1.1 危险废物的泄露事故

危险废物的泄露可导致对土壤、水体、植被等环境污染和对人体造成伤害。

3.1.2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

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存储、运输、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3.1.3 医疗废物的感染事故

医疗垃圾临时存放时造成对人、畜的感染和环境污染。

3.2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上述事故,导致对生命财产或环境构成危害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4 应急组织机构

4.1 应急领导机构

4.1.1 应急领导小组

青岛科技大学成立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警戒组、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保障组和宣传组。

组长:马连湘(校长)

副组长:李勇(副校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张淑华(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刘光烨(副校长,分管科研工作)、吕万翔(副校长,分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

成员:郑德前(校办主任)、王伟(保卫处长)、郭永(后勤处处长)、周勇(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处长)、李志波(科技处处长)、刘天真(计财处处长)、任允晓(宣传部长)、范而军(校医院院长)、罗细亮(化学院院长)、刘福胜(化工学院院长)、宗成中(高分子学院院长)、匡少平(环境学院院长)、杜芳林(材料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周勇同志兼任。

上述人员不在现岗位任职时,由岗位继任人员对应替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和修订突发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②组织、部署、指挥和协调我校突发危险废物污染事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③发布和解除应急指令。

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突发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贯彻上级的指示和部署。

4.2 应急工作机构

4.2.1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周勇

成员:郑德前、王伟、刘天真、李志波、郭永、任允晓、范而军、罗细亮、刘福胜、宗成中、匡少平、杜芳林。

负责起草学校突发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②按领导小组部署,组织应急模拟演练工作。

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对外发布工作,及时报告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④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⑤检查、督促各工作组应急措施的落实。

及时传递上级领导对学校事故处置重要部署及有关指示、要求。

负责事故的调查,并向领导小组提交事故调查材料事故善后处置方案

4.2.2现场警戒组

由保卫处负责,成员单位为后勤处,其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设置隔离区,制止无关人员和事故伤亡家属进入现场,保护现场并记录现场情况。

疏散群众,疏导交通,维护学校治安和校园秩序。

4.2.3应急救援组

保卫处负责,成员单位为后勤处、相关学院,其主要职责是:

①组建由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抢险队伍,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和措施。

②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③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负责事故的监测与评估。

4.2.4医疗救护组

由校医院负责组建医疗救护组,其主要职责是:

制定应急医疗救护预案。

准备必需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迅速组织急救队伍,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④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和转送伤员,做好受伤人员统计、上报工作。

4.2.5应急物资保障组

由后勤处负责,成员单位为计财处、车队。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和运输。

②保障应急救灾所需的资金

负责车辆调度,及时运送重伤员、应急物资和人员。

④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4.2.6宣传组

由宣传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①做好应急救援的宣传活动;

根据上级指示进行宣传报道。

4.3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本单位可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有公安、消防、环保、医疗卫生、废物处置单位等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1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青岛抢救中心

0532-83889191(F) Fax:83889191 青岛市延安三路218号

2

报警

110

3

火警

119

4

急救

120

5

青岛市市北区环保局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46号甲

0532-68863281

6

青岛市疾病控制中心

青岛市四方区山东路175号
 0532-85652500

7

青岛集美环境科学有限公司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赵红路

0532- 84903310

5 应急响应

5.1 事故发现及报警

5.1.1发现事故或紧急状态即将发生时,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警告暴露于危险的第一人群,并立即向学校报警(学校报警电话:84022110),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发生的地点、事故的类别、事故的大概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等;同时,根据事故类别,立即采取组织自救、拨打消防“119”或救护“120”等措施。如果可行,则应控制事故源以防止事故恶化。

5.1.2接到报警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做出初始评估(事故性质、准确事故源、数量和材料泄漏程度,事故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并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5.1.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1.4发生一级和二级响应时,应当报告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并请求支援,并自行或协助地方政府向周边邻近单位、社区、受影响区域人群发出书面警报通知和口头警报通知。

5.2 事故控制

5.2.1 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级别:

一级:完全紧急状态,事故范围大,学校难以控制的状况;超出学校控制范围,使临近的单位受到影响的状况;产生连锁反应,影响学校周围地区的状况;危害严重,对生命和财产构成极端威胁,可能需要大范围撤离的状况。

二级:有限的紧急状态较大范围的事故,限制在学校区域内有限扩散范围,影响到相邻生产单位的状况;较大危险的事故,该事故对生命和财产构成潜在的威胁,周边威胁的人员需要有限撤离的状况。

三级:潜在的紧急状态某个事故可以被第一反应人控制,一般不需要外部协助的状况;事故限制在学校内的小区域范围内,不立即对生命财产构成危险的状况。

5.2.2 警戒与治安

应急响应后现场警戒组立即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设立事故现场周围警戒区域,制止无关人员和事故伤亡家属进入现场,保护现场并记录现场情况,疏散群众,疏导交通,维护学校治安和校园秩序。

5.2.3 应急监测

应急响应后,应急救援组启动应急监测预案,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了解现场情况,确定应急监测方法,准备监测器材、试剂和防护用品,同时做好实验室分析的准备。对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类型和空气、水源、土壤等环境进行监测和分析,编写监测报告,实施跟踪监测,及时报告结果

5.2.4 应急处置

接到应急事故指令后,各工作组应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查明危险的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按操作规范进行安全处置。  

①危险废物污染事故

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关闭阀门,迅速控制污染源,控制事故影响范围;采取覆盖、收容、隔离、洗消、稀释、中和、消毒(医疗废物感染事故时)等措施,及时处置污染物,消除事故危害。

②发生危险品化学火灾、爆炸事故,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统一指挥,及时撤退。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考虑设置围堰、事故应急池等控制设施,防止被污染的消防水向外流溢,引发更大范围的污染。

5.3 应急终止

应急终止条件:

火灾事故:火情得到控制,火苗被扑灭,火情传播途径被切断,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废物泄漏得到控制;

爆炸事故: 爆炸源得到控制、无二次爆炸源,火苗被扑灭,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废物泄漏得到控制;

泄漏事故:泄露(医疗垃圾感染)得到有效控制,现场人员安全撤离;

应急终止命令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出。

6   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

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核定事故损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指令后,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应急救援组必须组织进行后期污染监测和治理,包括处理、分类或处置所收集的废物、被污染的土壤或地表水或其他材料;清理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总结和责任认定;报告事故;事故记录;生产记录;补充和完善应急装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善后处理建议,并写出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和损失,各工作组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抢险效果,周边空气、土壤、水源等环境污染情况,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情况,抢险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建议,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等。

7   人员安全及救护

7.1人员安全

应急救援组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统一指挥,及时撤退。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应当考虑设置围堰、事故应急池等控制设施,防止被污染的消防水向外流溢,引发更大范围的污染。

危害区域内人员应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安排专人在进入危险区域前告知注意事项,以及紧急状态下的撤离路线。

7.2人员救护

7.2.1危险废物腐蚀事故

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等危险废物溅在身上,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或用适合于消除这类化学药品的特种溶剂、溶液仔细洗涤烫、烧伤面,如强酸、强碱腐蚀分别用指定浓度的苏打水和硼酸溶液进行中和。对眼部烫、烧伤后,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纯净水洗涤(不得用水直冲眼部)眼睛,并及时送医院诊治。

7.2.2危险废物中毒事故

如发生气体中毒,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疏散人群到安全区域,迅速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或吸氧,保持患者安静,松解患者衣领和腰带,以维持呼吸道畅通,严重时采取人工呼吸,并然后送医院救治。

7.2.3人员受伤事故

立即报120急救,并组织人员实施急救,应急人员将受伤人转移至安全区域,开展外伤包扎、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

8 应急装备

学校设有24小时报警值班电话,对讲机、传真等通信设备齐全;学校有宣传栏、校园广播及校园网、扩音器等宣传器材;保卫处备有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防护设备、器材、服装,安全警戒用围栏、警示牌等;消防系统完备,楼道有消防灭火器具、火灾控制装备、消防用水、沙及其储池等,实验楼、学生公寓及活动场所安装消防报警器,校医院具备医疗救护设备和应急药品。

9.应急预防和保障方案

9.1事故预防方案

建立了危险废物定期回收、处置制度,建立了集装箱式实验室废物中转储柜,集中收集和暂时储存危险废物,定期由青岛集美化学有限公司依法处置。制定了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规定等文件,定期检查和监督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

9.2保障方案

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小组,明确应急救援小组各人员的责任;对应急设备和器材定期进行更新和添置;定期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宣传、应急培训和演习。

10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时,由应急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报告青岛市市北区环境保护局。

事故处理后一周内,由应急领导小组以书面形式报告青岛市市北区环境保护局,书面报告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和损失,人员救援情况及康复情况,环境污染情况及防治情况,各工作组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抢险效果等。

11、事故的新闻发布

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的形式,对外发布事故的权威信息,避免错误报道。

事故发布的主题和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材料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新闻的发布,并认真做好新闻发布会后续有关社情、舆情的收集汇总反馈工作。

12 附则

12.1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2.2 本预案由学校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上一条:青岛科技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规定(修订)
下一条: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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