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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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级单位房屋资产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学校房屋资产精细化管理,厘清各二级单位房屋使用管理实际情况,消除监管盲区、保障学校房屋资产安全完整。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全校各二级单位房屋资产全面清查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覆盖各单位所有实际占有、管理的各类房屋及配套场地,无遗漏、无豁免,具体分为两大类别:

(一)已录入房产系统房屋。学校房产管理系统中已登记在册、权属清晰、台账可查的各类用房,包含但不限于行政用房、教学用房、教师用房、科研用房、学生用房、公共管理用房、后勤服务用房、经营用房等各二级单位实际管理的房屋。该类房屋须明确落实房间名称、房间状态、上报用途、上报用途明细、房屋类型、管理人、使用人等相关信息,并于系统中提交调整维护审批流程。若有出租出借及以各种途径与校外单位合作使用的房屋等特殊情况须录入《二级单位房屋资产清查汇总表》(见附件)。

(二)未录入房产系统房屋。未纳入学校房产管理系统台账、由各二级单位长期实际占用、自主使用、出租出借、与校外单位合作使用或者临时调配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场地,包含但不限于老旧闲置用房、临时改造用房、楼顶附属用房、楼道闲置空间、地下室、夹层、自建简易用房、未确权配套场地用房等所有未备案房屋资源。该类房屋均须录入《二级单位房屋资产清查汇总表》(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6年5月26日—5月28日)

各单位须指定专人担任房屋清查工作联络人,统筹负责本单位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材料报送事宜。默认为各单位房产管理员,若有调整请于5月28日前填写《房产管理员信息表》,并将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发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邮箱gzc@qust.edu.cn

(二)自查阶段(2026年5月29日—6月20日)

各单位对照该项工作要求,完成全部清查及系统房屋信息维护和表格填报工作。系统信息维护调整直接进入“智慧青科大-房产系统”进行修改并提交审批流程,若有相关技术操作问题详询“青岛科技大学公房系统技术服务群”系统工程师。《二级单位房屋资产清查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签字、盖章PDF扫描件于6月20日前发送至gzc@qust.edu.cn


(三)复查阶段(2026年6月21—7月10日)

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实房屋使用权属信息的准确性。对于核查中发现未上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收回相关房屋资源,纳入统一管理和统筹分配。

、工作要求

(一)本次上报须同时汇总系统在册房屋特殊情况和系统外未备案房屋全部信息,分类梳理、统一填报,严禁选择性上报、漏报瞒报、拆分上报、虚假上报,实现房屋资产“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全、无盲区”。

(二)各单位须坚持“实地核查、逐项登记、全面覆盖、真实准确”的原则,对本单位所有房屋资源进行逐一现场盘点、核对信息,全面摸清房屋情况及室内资产等详细情况,严格按照附件表格逐项填报,确保信息完整、数据精准、情况属实。


附件1:《房管员信息表》

附件2:《二级单位房屋资产清查汇总表》


联系人:岳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88956678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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