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 府工作要求,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 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5〕10号)的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始终坚持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立足防范,居安思危,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要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实验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和“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根据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安全责任。要健全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制,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人员,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出台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管理效应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主要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危险源管理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奖惩机制,避免只有责任没有激励情况发生。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展面向教职工和学生的实验室安全 教育培训活动。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应急演练。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23日- 4月24日)
各二级单位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学校工作要求,组织落实工作部署,使师生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确保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自查自纠及整改阶段(4月25日-4月30日)
1.各二级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和《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标准》(附件2),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制度建设、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及准入、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易燃、易爆、易制毒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气体钢瓶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请各二级单位于4月30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签字盖章扫描为PDF发送到邮箱03147@qust.edu.cn。
2.各二级单位须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安全检查模块中的“2025年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检查”活动中提交排查出来的隐患,并在系统中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三)学校复查阶段(5月6日-5月9日)
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复查,重点对立行立改隐患的整改情况及短期无法整改隐患的责任人、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未开展自查自纠的单位以及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学校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四)山东省教育厅现场抽查(5月-6月)
山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进行现场检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以及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开展。
联系人:高雷,薛蓉;
联系电话:84022829。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2.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标准
3.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