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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3    作者:顾姗姗     来源: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为确保寒假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值班值守

寒假中各二级单位要落实好实验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安全巡查。各实验室要针对冬季低温、寒潮、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防范措施。未开展实验活动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在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关闭水源、电源、气源等,合理储存实验材料,锁好门窗,并务必确保观察窗不被遮挡24小时运行设备的实验室,须在门口贴上相关提示,标明设备名称、数量、实验室联系人及电话,以便值班人员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二、做好寒假中开放实验室备案

1.假期中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向二级单位提出申请,由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并汇总后填写《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统计表》(附件),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实验室开放使用期间,必须安排值班教师,没有值班教师或值班教师未当值的实验室不得开放。

2.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和准入制度,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实验人员要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高温加热设备、生物材料等重要危险源的规范使用管理,保证假期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高危实验;不得在实验室内使用取暖小电器、睡觉过夜、饮食或烧煮食物、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私拉乱接线路充电,避免发生火灾和触电等事故。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3年1月4日下午17:00前提交《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统计表》(附件)电子版到邹晋老师企业微信。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月3日

 附件: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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