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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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9    作者:顾姗姗     来源: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点击:

各相关单位、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学校近期将对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集中转运,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回收对象与相关安排

(一)回收对象

实验室废液(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及废无机废液)和实验室固废(空试剂瓶、实验中使用污染过的针头以及枪头、手套、离心管等塑料类废物、碎玻璃及针头)。

(二)回收时间与地点

收集时间:2022年9月21日(周三)

9:30-12:00 收集CCE、CCF大楼各实验室危废

13:00-15:00 收集其他实验室危废。

收集地点(与以往有变化)田径场外东南方向小院内,具体如下图所示:



二、相关要求

(一)提前录入危废信息

各实验室务必提前将本次需要转运危废的名称、预估重量录入到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危废管理模块中,录取数据尽量准确,废液须根据化学性质的不同分别进行录入,打印出“危废入库单”,具体操作流程参考《危废管理模块操作手册》(附件1)。

注:原则上要求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进行平台危废信息录入。

(二)规范包装危险废弃物

请各实验室根据《危险废物包装技术指导》(附件2)提前做好规范包装、粘贴标签、登记造册等工作,如因包装不合格而不予接收转运,面阻莫怪。

废液桶标签由相关单位统计后统一到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103室领取。

(三)确保转运移交过程安全

搬运前检查容器的密封性,对废液桶及包装箱进行检查,确保废液桶盖拧紧不洒漏并留有一定的余量、固废包装箱用胶带固定牢。空瓶中不允许有残留,不允许现场倒桶,以防倒桶过程中出现喷溅等事故

参与危废运送人员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穿防护服或白大褂、戴防护手套等,在确保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开展危废物转运移交工作。

三、回收流程

(一)危废处置公司安排专人接收实验室危废废弃物。交接过程中危废处置公司、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危险废物交接人员三方现场称重、记录装车。具体流程如下:

接收人员现场检查实验室危险废物是否张贴标准标识、是否按标准分类、危险废物成分是否与标识相符、是否混有生活垃圾等。对于包装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废物不予接收。

(二)各实验室须将“危废入库单”连同危废一起交给现场的危废收集人员(注:没有“危废入库单”无法进行危废收集工作)。

(三)收集人员收到危废后,现场称重,将称重后的实际数量填写到纸质版“危废入库单”的“实际数量”处,危险废物交接人员在“客户签字”处签字确认危废已转到收集方以后,方能离开。

(四)收集人员保存好“危废入库单”,出库完毕后,根据“危废入库单”上的数量,在平台上录入实际重量,老师们需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点击“出库确认”,如5个工作日不确认的,平台予以自动确认,本次收集工作完成。

四、严正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对于移交过程中随意丢弃危险废弃物的行为,学校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五、其他

如遇恶劣天气等因素,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暂停危废转运,期间请各实验室妥善保管待移交的危险废弃物。

系 人:顾姗姗 邹晋

联系电话:8402282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危废管理模块操作手册.pdf

  附件2:《危险废物包装技术指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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