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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8    作者:杨萍     来源: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点击: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准确掌握我校固定资产存量的变动情况,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对全校固定资产开展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摸清学校的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实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降低资产管理成本,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保证各使用管理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提高资产利用率。

  1. 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本次资产盘点工作,成立资产清查盘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盘点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吕万翔  

    副组长:于彦丽

     员:雷永亮 于立岩 杨 萍 各学院分管资产的副院长

    三、资产清查盘点范围

    所有涉及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包括土地)、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及量具、文艺体育设备、家具家电、图书及文物、被服装具等。  

    、清查盘点方法步骤

    (一)方法:

    本次固定资产盘点方式为线上个人盘点。全校老师通过智慧青科大登陆资产管理系统对个人名下的资产进行核对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说明见附件)。

    (二)步骤: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分为组织准备、自查盘点、资产清查、总结考评、问题整改等五个阶段进行:

    1.组织准备阶段(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14日)

    1)各单位在12月10日前确定资产清查负责人,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至国资处国资科。邮箱:jcl20058601@163.com,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88959027

    2)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提前打印本单位缺失的资产条码,并下发粘贴,需卡、物相符。

    2.自查盘点阶段(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4日)

    1)老师本人通过登录资产管理系统认真核对个人名下的资产,资产信息有变动时要及时变更。

    2)老师本人根据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采取以物对卡、以卡对账、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账、物、卡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标签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

    3)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盘点的进度,自查结束后,写出本单位资产盘点自查报告,于2021年12月27日前交国资处国资科。

    3.资产清查阶段(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9日)

    各单位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成立工作小组对各单位盘点情况进行抽查。

    工作一组  组长:雷永亮

    组员:范延安、王奕华、姜春雷

    负责单位:崂山校区各学院

    工作二组  组长:于立岩

    组员:顾姗姗、李  枫、王 清

    负责单位:四方校区各学院

    工作三  组长: 杨  萍

    成员:周晓英、杨庆华

    负责单位:机关各部(处)、校直各单位

    4.总结阶段(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2月31日)

    在资产清查结束后,对资产管理盘点情况进行总结。

    5.整改阶段(2022年1月5日-2022年3月31日)

    存在问题的单位根据整改通知单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此次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8日

 

 附件:资产自查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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