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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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升级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7    作者:顾姗姗     来源: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点击:

学院、校区,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教育厅、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0〕175号)的相关要求,全省高校须进一步加强实验用品申购、使用、储存、回收和危废处理等环节的全流程全周期信息化管理。前期,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平台已开通使用近半年,实现了管制类化学品线上采购管理功能,为师生们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学校对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平台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升级

    校内实验室使用各类实验用品均可在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平台采购,其中二、三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其他危险化学品及气体钢瓶须通平台线上采购

1、登录方式:平台升级后用户登录方式不变,仍然使用智慧青科大账号登录。由于平台属于公安部门直管的特殊性,首次使用平台的用户需联系平台技术客服开通智慧青科大账号与系统的链接,技术客服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电话:18253208912、0532-80980733

技术服务微信:18253208912

技术服务 QQ: 3291441186

技术服务邮箱:ptkfywei@163.com

2危险化学品库存管理:学校以实验室为单位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库存管理,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库存总量、单种类危险化学品单次购买总量及储存数量均有上限设置。各实验室通过平台购买的危险化学品在完成配送后,采购人应及时在平台系统中进行验收和入库的操作,使用完后应在系统中及时规范地填写出库记录,从而减少实验室库存量,避免因库存达到上限影响继续购买。

3、财务报销:平台上的订单在完成验收后,直接打印系统生成的平台商城采购验收单”用于财务报销。报销时须将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和《平台商城采购验收单》(平台生成)上传至学校财务系统进行预约报销。

二、危险废弃物登记管理模块升级

各实验室在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暂存、转移过程中需遵循相关规范,提前清点危险废弃物数据并在平台上的危险废弃物管理模块中进行数据报备,平台危险废弃物管理模块使用操作见《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模块操作手册》附件1)

注意事项

各单位、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成本意识,切实做好本实验室各危险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在危险品购买、保管、使用及危废处置等各个环节无隐患存在。各二级单位、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平台系统数据对实验室危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对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实验室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注:学校原试剂耗材采购与管理平台并行使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819日

 

 附件1: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模块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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