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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山东化工研究院(济南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公布2019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18〕67号)等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以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限额标准以上的物资、服务、工程均需执行政府采购。结合财务处《关于编制2019年校内预算的通知》,现对全校2019年将要采购的办公、教学、科研、后勤、基建等采购需求进行统计汇总,以便合理、有序地安排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纳入山东省省级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办公、教学、科研、后勤、基建等设施、设备、服务及工程均需要执行政府采购。学校严格按政府采购文件执行,财务处将不再受理“应该政府采购而未执行政府采购”的报销业务。

二、申报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政府采购工作涉及多个环节、组织实施程序严谨。为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前规划,精心组织,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限申报。

2、充分调研,谋划全年。本次申报为2019全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截止后,原则上不再接受年中追加政府采购申请。请各单位认真谋划,全局考虑,做好市场调研、可行性论证和资金预算。

3、加强学习,严格执行。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制度和学校相关规定,严格准确贯彻落实,应该政府采购而未执行政采的,财务处将不予报销。

4、各单位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申报设备购置计划,不重复购置、不超标购置、不造成浪费,能够正常使用的设备不进行更新。

  1. 申报安排

各单位充分论证,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在落实好经费的情况下,申请政府采购的项目均需:

1、按要求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政府采购招标受理单》,纸制版要求项目负责人和财务处处长签字;

2、单件或成套设备超过10万元(含)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书》,相关认证专家及负责人签字;

3、按要求填写《2019 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汇总表》,纸制版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以上材料纸制版和电子版交国资处设备管理科(崂山校区图书馆楼2004房间),需要预采购的项目需提前向财务处申报财务预算并及时联系设备科按相关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同时发电子版至zfcg2018@163.com, 联系人: 范老师 电话:889-5902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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