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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事故提示

发布日期:2017-04-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高密校区、科研院所实验室:

3月27日晚9时许,上海某高校一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现场一名学生手被炸伤。事故现场已由有专门防化处置危险品经验的消防特勤队在处置。

为避免类似事故在我校发生,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务必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的安全制度,加强各实验室“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提高所有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

特别注意: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时候单独在实验室进行有机合成类、轻化类、机电类实验,夜间12点以后进行实验需要提前向保卫处报备。

各单位请注意以下几点:

1.各实验室责任人应将加强实验人员安全意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实验时应按照规范进行相关操作,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实验,更不得在实验进行时中途离开实验室。

3.实验操作前要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特别注意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辐射、生物危害、特种设备、机械传动、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

4.实验人员实验前应做好准备工作,了解实验所涉及试剂的理化性质,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应急工作。

5.涉及有毒、易燃易爆、易产生严重异味或易污染环境的实验必须在专用通风装置内进行。

6.实验结束后,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检查并关闭整个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

人命安危无小事,实验安全大家守!从今天起,拿出实际行动,让实验室安全警钟长鸣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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