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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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第二学期实验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4    作者:国资处     来源: 国资处     点击:

各学院(高密校区)、实验室:

为了全面落实教学执行计划,保证实验教学地顺利进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验(实践)教学及其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结合学校 “实验教学月”活动,现组织开展本学期实验教学专项检查。通过此活动的开展,旨在不断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教师和学生对实验教学的认识程度,切实建立起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我校实验教学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和运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实验教学月”活动,对实验室整体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督导,希望各学院(高密校区)及实验室在做好实验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同时,给予积极配合。

一、实验教学过程检查

1、学院自查: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实验教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形成总结报告,学院自查时间51日至30日,请各学院(高密校区)于531日前提交至实验室管理科。

检查的内容包括:(1)实验教学秩序:教师遵守作息时间情况;学生到课率;实验课表,调、停课以及补课情况;(2)教学资料及质量:实验指导书或讲义、实验日志;实验课教案(含教师预做实验报告);指导教师配备及指导情况;仪器设备台套数和完好情况;实验教学效果、学生实验报告;实验教学考核情况(成绩记录单等)。

2、学校抽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教务处将随机对各学院实验室的各项内容进行抽查,抽查时间523日至530日。

3、督导员听课:依据各实验室提供的《实验安排表》随机抽取,请各学院实验室及时更新教务管理平台下的相关表格。

二、实验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调查问卷

为更好的了解学校实验教学情况,配合教学检查,特做本次调查。主要面向已开设实验课程的本专科学生,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对实验指导教师的教学过程、指导方法、责任心等和对实验室软硬件的意见或建议。

希望有更多的同学与老师参与到本次调查中,为学校的实验教学工作献言献策,您的回答对于进一步提高我校实践教学质量,帮助学校做出正确决策非常重要,希望能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请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发邮件至邮箱:9064885@qq.com,可选择匿名形式。

请各单位重视本次活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及时完成并收集好相关材料。

联系人:贾建闯 电话:84022829  邮箱:9064885@qq.com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

                                                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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