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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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单位:

近期,全国多地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形势严峻复杂。落实51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安函〔2026〕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大整治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各二级单位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内容:

1.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等)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存放,处置记录是否及时完整。

2.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等涉及生物安全的废弃物的收集、储存、中转、处置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是否建立完整的危险化学品台账,详细记录采购、入库、领用、归还、废弃等环节信息,领用需经负责人审批,双人领用、双人登记,剧毒化学品实行“五双管理”(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人双锁)。

4.储存区域是否配备通风设施,能够保持良好的通风效果。是否配备防爆电器、防腐地面、泄漏收集装置,无火源、热源。

5.实验仪器、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校准、检修维护,有检修维护记录,设备完好正常运行。

6.高压容器是否定期检验,检验合格标识齐全,存放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固定牢固,无碰撞、暴晒情况。

7.加热设备是否在使用时放置在阻燃垫上,远离易燃物品,无人值守时严禁使用。

8.实验操作人员是否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9.实验室是否配备应急喷淋装置、洗眼器,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性能是否保持良好可用。

10.实验室是否设置应急疏散路线图,疏散通道畅通,无堵塞情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二、工作安排

本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式为二级单位自查、学校督查和山东省教育厅现场检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完成时限:2026512日-5月17日)

1.各二级单位结合学校检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开展全方位、全要素、无死角自查。

2.各二级单位须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中的查-检查活动-安全检查-添加活动路径下设置××××××学院2026年5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用手机或电脑录入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根据安全台账通知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学校组织督导组对全校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重点对立行立改隐患的整改情况及短期无法整改隐患的责任人、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未开展自查自纠的单位以及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学校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二)山东省教育厅现场检查阶段(完成时限:2026518-5月28日)。

山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进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大整治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预防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届时学校将组织校领导带队进行四不两直实验室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2.严格按照要求逐项检查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整改工作。对不符合工作要求、不具备实验条件和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使用。

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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