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青岛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25】34号)文件(见附件1)要求,学校“实验试剂耗材采购与管理平台”拟做如下调整:
一、线上采购
二、线下自购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校统一采购数额标准,且无法在学校平台采购的项目,按照“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需求部门(单位)提交采购审批流程,经审批可自行组织采购。自行组织采购的,应选择不少于三家供应商进行市场比价或竞争性谈判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形成自行采购报告。
根据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对2025年度、2026年度科研经费(含科研启动经费)同一个经费项目下单笔订单/单品累计下单采购金额预计超过20万、非科研经费同一个经费项目下单笔订单/单品累计下单采购金额预计超过5万的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附件2,于9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03147@qust.edu.cn。
联系人:高雷、薛蓉
办公电话:0532-8402282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