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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2017-05-17  点击:[]



青岛科技大学政府采购执行流程


    一、    国资处收集采购计划,财务“二上”前(每年的11月份左右)填报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申报表。

    1、填写申报表。项目立项后,经学院论证(采不采)确定采购内容,进口仪器设备要明确。

    2、落实并签字确认经费来源。校拨经费由财务处联系落实,省拨专项等由相关主管部门落实,科研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落实。

    3、递交申报表到国资处。

    二、财务处编制政府采购的预算。

    1、国资处汇总并初步审核学校采购计划。

    2、财务处审核各部门采购计划经费来源并结合学校各种专项经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学校政府采购预算以及指标录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系统”

    三、国资处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办理采购业务

    1、国资处根据不同的项目、货物及服务履行相应的政采流程。如: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协议采购、其他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学院详细调研、充分论证(配置、技术参数)后,填写“项目建设执行表”;单台件设备超过10万元,需要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执行表以及论证报告递交国资处用于制定标书。

    2、政府采购指标下达“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后(每年4月份左右),办理相关采购程序。如:指标细化、填报建议书、用户需求公示、签订委托协议书、发布招标公告等。

    3、组织用户老师参加招标会,评标、定标、签合同。

    四各学院(部门)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1、供应商货到、施工、调试、培训后,由用户老师申请项目验收。

    2、学院组织验收或者由财务处、审计处、国资处等相关部门及用户联合验收。

    3、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用户老师办理报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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