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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2014-11-11  点击:[]

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校资产存量的变动情况,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决定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为了进一步摸清本单位的资产状况,实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降低资产管理成本,做到帐实相符,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提高资产利用率,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机制,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本次资产盘点工作,成立资产清查盘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盘点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庆领

副组长:宗成中

组员:李臣  于彦丽

三、资产清查盘点范围

所有涉及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包括土地)、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及量具、文艺体育设备、家具家电、图书及文物、被服装具等。

四、方法步骤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分组织准备、自查盘点、资产清查、总结考评、问题整改等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2日)

各单位在11月12日前确定资产清查负责人,并将人员名单报送国有资产办公室。

(二)自查盘点阶段(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2月31日)

1、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的资产要及时变动,做好人员调离资产的收缴和清退和调账工作。

2、各单位根据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采取以物对卡、以卡对账、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帐、物、卡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标签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

3、自查结束后,写出自查报告于12月31号前交国有资产办公室。

(三)资产清查阶段(2015年1月2日-2015年1月10日)

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成立工作小组进行清查盘点。

工作一组组长:李臣,组员:王清  雷永亮  荆晓燕  

工作二组组长:于彦丽 , 组员:张霞  修勇

(四)总结考评阶段(2015年1月10日—2015年1月12日)

在资产清查结束后,对于资产管理良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于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整改阶段(2015年1月13日-2015年1月20日)

存在问题的单位根据整改通知单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此次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期圆满完成。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上报材料上签字,并对固定资产自查报告上报负责。

上一条: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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