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办公指南| 资产调剂| 下载专区| 招标信息
站内搜索:

 

工作动态
招标信息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4-07-14  点击:[]

各学院、教学及科研实验室、研究所(室):

  暑假将至,目前天气已进入汛期,为确保假期和汛期的防汛、安全工作,希望各单位时刻绷紧防汛抗灾和安全稳定这根弦,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细化措施,扎实做好实验室防汛和安全工作。现就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防汛及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和领导工作,做好防汛和迎接突发事件的准备,制定和完善防汛预案,提前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需要沙袋、工具的单位与后勤管理处联系,专人保管,确保灾情到来时应急的需要。对防汛和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四个到位: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手段到位、装备物资到位。

2、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查找并排除隐患,做到“纵到底,横到边”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对重点部位的检查要彻底,检查防盗门、窗及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好用,不能有疏漏。

3、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和指导本单位的防汛及安全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要做出切实可行的预案(如:如果实验室进水、漏雨,如何转移或保护实验室设备等),成立应急小分队,做到一旦有险情,能随时投入抢险工作。具体组织和人员由各单位于7月17日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备案。(样表附后)

4、网络中心、外语发射台、大型精密仪器实验室、计算机室、第一、二实验楼、库房等要害部门,尤其要注意防汛、防雷击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定期检查接地线、防雷击设备,确保完好率。

5、各单位要严格加强实验室的管理,做好开放使用,工作人员实行轮换值班,假期期间不得将钥匙交给家属、学生和非本室人员管理和使用,不得在实验室住宿。各单位将假期中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时间安排表及参与人员,于7月17日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保卫处备案。

6、加强假期期间的防火、防毒、防盗等安全措施,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部门,要严格按危险品管理规定存放,确保安全。

7、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防止仪器设备受潮而受损,经常通电保养。定期检查水、电、气、空调等设施,关好门窗、加强防盗措施,离开实验室一定要拉下电源总闸和关闭自来水总闸。

8、保证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时间到位、信息畅通(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一旦遇到险情,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立即到校,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3-2014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资产管理员名单报送及软件升级培训的通知

关闭

校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崂山校区)  青岛市郑州路53号(四方校区)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高密校区)
版权所有 青岛科技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电话:0532-84022829/88959027  管理入口